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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你校普通文(理)科的录取规则是什么?

2021年04月15日 11:37  点击:[]

答:

(1)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,我校实行“专业志愿清”录取规则。对进档考生,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;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,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,以此类推;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,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,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

(2)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;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,文科依次按语、数、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,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数、语、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

(3)录取男女比例不限。考生录取后,专业一律不予更换。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时,根据学校文件规定,可申请调整专业,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(学位);

(4)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只按考生志愿录取,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。中外合作办学、国家专项、地方专项、苏区专项和软件工程等专业只在本类别专业范围内调剂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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