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西省政府决定授予3家企业、2名个人江西省井冈质量奖,5家企业、4名个人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。我校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黄顺春获个人提名奖。
据悉,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是江西省最高质量奖项,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系列国家标准,每2年评审1次,每届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各不超过3个,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各不超过5个。2019年,经省政府批准,省市场监管局启动了第三届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评选工作。经过申报推荐、资格审查、资料评审、问询答辩、现场评审、征求意见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从申报的42家企业和19名个人中,层层遴选出8家企业和6名个人,进入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和提名奖授奖建议名单,提交省政府审议。省政府于6月4日召开常务会议审定了授奖名单,并于7月1日发布了授奖决定。
经过连续三届评选,全省先后有7家企业和3名个人获得江西省井冈质量奖,10家企业和6名个人获得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。